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17年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17年第一次臨時會議通知于
一、審議并表決通過了《關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期解鎖事宜的議案》。
根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和公司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之(5)“授權董事會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為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鎖的全部事宜”的授權,董事會對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鎖條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鎖的條件均已成就,同意對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4名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進行第二期解鎖,其中
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 4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有關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鎖條件成就的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
二、審議并表決通過了《關于全資子公司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擬與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繼續開展水煤漿業務暨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全資子公司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水煤漿分公司按上述議案所附的《委托加工合同》與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長
表決結果:同意4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獨立董事俞春萍、鄭曉東對上述日常關聯交易情況進行了認真了解和核查,在對上述關聯交易事項予以事前認可后,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全資子公司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擬與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繼續開展水煤漿業務暨日常關聯交易的事前認可函》和《獨立董事關于全資子公司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擬與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繼續開展水煤漿業務暨日常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請見同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
特此公告。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