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日常關聯交易內容:子公司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擬與榮盛煤炭有限公司簽訂水煤漿加工合同暨日常關聯交易(以下簡稱“關聯交易”)。
l 是否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否。
l 日常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是否對關聯方形成較大的依賴):上述關聯交易僅是子公司非主要業務所產生的日常關聯交易,且占同類業務比例較低,故對公司不會構成重大影響,公司也不會因此對關聯方形成較大的依賴。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2021年4月8-9日召開的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全資子公司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擬與榮盛煤炭有限公司簽訂水煤漿加工合同暨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子公司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水煤漿分公司(以下簡稱“熱電公司”)與浙江榮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盛控股”)的全資子公司榮盛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盛煤炭”)按熱電公司與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盛石化”)的全資子公司寧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石化”)于2020年4月簽訂的《水煤漿加工合同》約定的主要條款基本不變簽訂《水煤漿加工合同》,合同期限為自簽訂之日起3年,且合同加工費金額不超過7,000萬元人民幣/年。
董事長李水榮、董事李彩娥、沈偉作為關聯交易的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獨立董事俞春萍、鄭曉東、鄭磊對上述日常關聯交易情況進行了認真了解和核查,在對上述關聯交易事項予以事前認可后,發表了獨立意見。
詳見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及上述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實施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關聯交易制度》的規定,上述關聯交易無需提交股東大會批準。
(二)前次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和執行情況
關聯交易類別 |
關聯人 |
前次預計金額 |
前次實際發生金額 |
預計金額與實際發生金額差異較大的原因 |
向關聯人提供勞務 |
中金石化 |
5,000萬元 |
2,286萬元 |
主要系其設備調試期間減供和停工檢修期間停供共同影響所致。 |
向關聯人提供產品 |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8,600萬元 |
5,742萬元 |
預計期12個月,已執行8個月,尚在執行中。 |